各区县科技局,有关企业:
为切实加强培育服务,有针对性地支持科技型企业创新发展和抗击新冠肺炎疫情,决定开展2021年度科技型企业信息填报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填报时间
(一)已入库企业应于5月31日前更新年度数据信息。
(二)新申请入库企业在“重庆市科技型企业系统”开通期间都可注册入库并填报数据信息。
二、填报对象
符合《重庆市科技型企业入库培育实施细则》(渝科局发〔2019〕136号)规定的企业。
三、填报方式
(一)已入库的科技型企业,账号不变,登录“重庆市科技型企业系统”填报。具体操作方法详见“企业用户操作手册”。
(二)未注册入库的企业,进入“重庆科技资源共享平台”,点击“立即注册”,选择“机构注册”,填写注册信息,完成企业账户注册后,登录“重庆市科技型企业系统”填报。
(三)区县科技部门对辖区内企业填报的信息和证明材料进行完整性审核,将符合条件的企业在线提交至市科技局。具体操作方法详见“区县用户操作手册”。
四、注意事项
(一)科技型企业应坚持诚实守信原则,据实填报数据信息,以便享受更加精准的服务和支持。
(二)“上一年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备案额”和“知识产权”指标是知识价值信用评级的重要依据。拥有数据信息的科技型企业填报时,除专利由系统自行检索外,其他数据信息需上传证明资料。
(三)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数据信息的,视为自动放弃享受入库培育的相关服务和支持;填报虚假数据信息的,一经核实,将取消入库培育资格。
联系人:市科技局科技企业处 余然平 67513235
重庆生产力促进中心 李 济 67516527
向彦任 67513887
重庆市科学技术局
2021年1月26日
(转自重庆市科技局网站)